大埔縣和安自來水公司亂收費還是管理有問題?本人在人民東路租房八個月左右,第一個月十幾元水費,后兩個月三十元左右,表示不明白,因為第一個月有用洗衣
機后面沒用更貴。但也沒計較,后天一直都是十二元。一直也沒用洗衣機,媽媽農(nóng)村來的非常省,這個月去交水費發(fā)現(xiàn)竟然用了三十四噸水,八十幾元水費!試問一
個只洗澡做飯的普通家庭一個月三十四噸是什么概念?如果一直都是隨便抄的?那也太隨便了。如果你想解釋說之前和上個月現(xiàn)在落實,那么我租房的要為上個房客
買單?還是壓根就也是亂抄。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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