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萬龍中學財務違反規(guī)定,主要表現(xiàn):1、重大的支出項目沒有通過行政討論,湯校長一人決定;2、所有的支付項目發(fā)票經(jīng)手人、證明人都同是三兩個人,其
中原因不言而已;3、利用虛開餐費接待、辦公用品套取學校辦公費;4、用公款接待個人的朋友;5、財務核算制度落實不到位;6、用辦公經(jīng)費招呼上級領導的
檢查,通常是黨組成員下校500元,股長300元,其他人員200元,均通過其他途徑報賬。7、沒有財務公開制度,教師對學校經(jīng)費毫無了解。請上級領導到
學校了解事實,并對相關違反財務規(guī)定的行為給予糾正和對責任人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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