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生于梅州平遠縣仁居鎮(zhèn)一個僻靜的小山村里,從小父母離異,家里的老父親一個獨自拉扯大三個小孩,小時候連交小學學費的錢都交不起,到處借到處求人。終于熬到所有小孩都畢業(yè)工作了。在2015年,借著政府蓋房有補貼的扶貧政策,遂家里決定怎么也要咬咬牙,把房子蓋起來(原來還住著沒有經(jīng)粉刷的土磚瓦房,冬天四處露風)。15年底樓房蓋起來了,但是二樓只是毛坯,除了無力承擔二樓的裝修外還有欠下的外債。家里的收入僅憑一年在土地里的莊稼,天天干農(nóng)活干到直不起腰來,到頭來還得看天氣的影響,氣候不好,一年的勞作全都白費。家里有一弟弟(父親離異后再婚),出來打了幾年工無成績,后在老家跟著舅舅學習建材生意(只是打工),后2016年決定自己出來看看能不能接到生意,遂借了家里親朋好友的幾萬塊錢,買了一輛運貨用小貨車。一開始說2015年蓋房的人家有補助的村主任這個時候發(fā)話了,說我家里連車都養(yǎng)得起,不算扶貧對象。殊不知我家的年收入水平是怎樣的?家里欠下的外債有多少?一個當官的,難道就是看表面的現(xiàn)象來做事的?而且,村里條件比我家都要好的人家,同一階段蓋房子的,早在2015年就已拿到補助(那個時候我家也還沒買車?。?,但是村主任跟他們商量了,拿到補助的人不可以聲張出去,以至于一年過去了,我們前兩天才知道拿不到補助了。試問,一個勤勤懇懇的農(nóng)民拿到政府的扶貧補助就那么難嗎?如果補助是有名額限制的,那份補助的錢到底分給了哪些人,分給那些人的評定標準是什么?這些可以公開透明化嗎?為什么要遮遮掩掩到了一年后以我家有車為由,才在那里說拿不到補助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寫這封信到底有沒有用,但是還是希望能得到關(guān)注。我家在礤頭村,一個僻靜的小山村,一個不知道政府人員肯不肯踏進來的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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