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為預防和減少酒駕引發(fā)的的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管控力度,擴大輿論聲勢,將采取更加積極主動的整治措施,嚴厲打擊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酒后駕車將成為常態(tài)化。
交警部門將針對轄區(qū)內酒駕容易發(fā)生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開展常態(tài)化的整治行動。在查處之時,民警將主動向違法當事人講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并將宣傳工作向周邊圍觀群眾輻射,爭取群眾的理解與支持。同時,將充分利用媒體、微信、微博等載體,采取各種形式,宣傳酒駕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嚴重危害性,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酒駕的氛圍,以及嚴厲打擊酒駕違法犯罪行為的聲勢。如果你喝了酒后駕車出行,將極有可能遇到你此時最不想見到的交警在查酒駕。你想過后果嗎?
交警部門在此呼吁廣大人民群眾,從交通安全著想,家人及親朋要監(jiān)督、叮囑好,讓開車的人常思家中人、莫戀杯中物。讓其感覺到:有一種叮嚀叫安全行車,有一種期待叫平安歸來。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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