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中考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更好地發(fā)揮中考對我市初中、高中教育的引領作用,同時與我省高考改革相銜接。經廣泛征求意見并認真研究后,決定對我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有關招生錄取批次安排、特長生招生辦法等方面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內容通知如下:
一、調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批次
目前,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共分五個批次,為有利于營造高中學校良好的競爭氛圍,有利于發(fā)揮各高中學校辦學積極性,有利于為考生創(chuàng)造公平的選擇機會,2018年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批次進行調整,調整后,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共分為四批,具體各批次錄取學校安排如下:
第一批:全市10所示范性高中,廣東梅縣外國語學校;
第二批:全市6所省一級學校,五華縣高級中學、興寧市興民中學、興寧市齊昌中學、豐順縣實驗中學、梅縣區(qū)畬江中學;
第三批: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由市統一設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四批:各級各類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
二、調整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
1、計分辦法:
體育、音樂、美術類特長生招生錄取總分由文化分即中考成績(滿分1040分)和術科分即學校單獨組織的術科考試成績(滿分1040分)按比例折算合成,其中文化分占40%,術科分占60%。
2、錄取辦法:
將體育、音樂、美術類特長生錄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進行。
第一批招生學校招收特長生錄取辦法,由市統一分別設定文化分和術科分最低控制分數線即各624分(各招生學校可根據實際上調本學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市招生辦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各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成績(文化分占40%,術科分占60%)合成后的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其他批次的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由各縣(市、區(qū))制定。
獲得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情況,按考生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2018年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各科分值和中考總分與2017年中考相同,即各科卷面成績按100%計入中考總分,中考總分為1040分。2019年初中畢業(yè)生地理、生物科考試時間仍然按省規(guī)定,安排在初中二年級第二學期末進行。
請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速將本通知發(fā)至各有關中學,并做好宣傳工作。
梅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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