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朗鎮(zhèn)上木村書記黃清華,無理由毆打平民百姓,致人命于不顧,知法犯法,與村匪惡霸無異。
2018年4月10日上午,10:00分左右右,本人來到楓朗鎮(zhèn)上木村村委幼兒園,進到教室跟老師說:今天我是以法定監(jiān)護人身份接走女兒劉馨月,出示了相關(guān)的法律文書證明,但是老師驚慌的看都不看就說不能讓我把人帶走,她有責任不讓我把人帶走,說要打電話給書記,在她打電話的時候,我已經(jīng)女兒抱出了教室門外200米左右,此刻老師已經(jīng)打完電話,跑過來跟我搶女兒,我就說我是法定監(jiān)護人,憑什么不讓我?guī)ё?她就說人在她這里,她有責任不讓我?guī)ё?反正我們就一直重復(fù)這句話,此時,書記也來了,攔著我不讓我?guī)ё呶遗畠?我說我有法律文書,小孩的撫養(yǎng)權(quán)已歸我,因我無法在男方家里帶到小孩,只能到學校帶,他說有法律文書也沒用,反正人在我這里,我就有責任不讓你帶走,我也是重復(fù)著那一句,我是孩子的媽,也是法定監(jiān)護人,憑什么不讓我?guī)ё?此時,媽媽也加入搶人行列,同時書記老婆也加入搶人行列,奈何老父親年事已高、又瘦小,只能一直眼睜睜的看著我們母女幾人搶奪孩子,在搶奪過程中,書記打了我一巴掌,致使我瞬間倒地昏迷,昏迷期間,據(jù)媽媽陳述和視頻所見,書記三番五次阻止媽媽上前看我的情況,致人命于不顧,當時還打了媽媽兩巴掌,大腿上踢了兩腳,據(jù)爸爸陳述,爸爸只是指著他說了句,你敢打我女兒,還不趕緊看看她怎樣了,書記直沖上來掐住爸爸的脖子,導致他差點呼吸不上來,母親搖醒我的時候,我完全忘了現(xiàn)在是什么情況,直到把我扶上車休養(yǎng),找好心人要了一杯白糖水,才慢慢回神,此時我立馬報警,110只是回答說早就有人報警了,已經(jīng)在路上了,于是我繼續(xù)續(xù)閉目休養(yǎng),只聽見媽媽說,我要告你,此時,聽見書記記回了一句讓眾人都驚訝的話:有本事去告啊!我還怕你嗎?我的親戚在縣城當官,你們打也是給我白打,又爭吵了一會,眾人慢慢散開,剩下我們精疲力盡坐在車上等警察,奈何我們等了將近至中午12時,還不見人影,有好心的村民經(jīng)過說,你們趕緊走吧,警察不可能會來的,我們聽完回想了剛才書記的那番話,直接開車到了派出所,在路途上果真沒有看見任何警車的蹤影,到了派出所,接待員也只是敷衍了事,只是抓住我不應(yīng)該去學校帶人一事進行教育,對書記打人一事絕口不提,好心人偷拍的視頻他看都不看,還說誰知道你的視頻是真是假,之后把我們們母女晾在一邊,跑去隔壁房間吃飯了。
補充:據(jù)司機陳述,爸爸還被推倒在地,手機屏幕破碎
為官者應(yīng)該以理服民,調(diào)理民事,而不是憑借權(quán)勢,專橫跋扈,官官相護,讓我們平民百姓如何生存,國法何在,如此口出狂言,知法犯法。
縱使本人大錯特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打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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