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信發(fā)送恐嚇信息后,對民警的教育勸止置若罔聞,繼續(xù)用手機轟炸軟件不斷用撥打電話和發(fā)送短信“轟炸”“女友”,欲通過這種方式來得到女孩子的芳心,最終不但得不到芳心還因為涉嫌犯罪把自己送進高墻之內(nèi)。近日,梅縣區(qū)警方依法查處了一起用電話、信息嚴重干擾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的尋釁滋事案。
今年2月16日,黃某榮(男,25歲,梅縣區(qū)人)通過朋友介紹與葉某(女)認識, 便瘋狂喜歡上了葉某,欲與其建立男女朋友關系,2月22日凌晨葉某明確拒絕后,黃某榮便通過微信向葉某發(fā)送恐嚇信息。
接到葉某的報警后,南口派出所民警深夜通過電話與黃某榮聯(lián)系,教育告誡其勿騷擾她人的正常生活。沒想到黃某榮在口頭上答應了民警,現(xiàn)實卻是繼續(xù)用短信、電話繼續(xù)騷擾葉某,當天下午,民警再次接到葉某的報警后,對黃某榮再次進行教育訓誡,民警見其態(tài)度誠懇,便沒有對其進行處罰。而這次,黃某榮對民警教育訓誡不但置若罔聞,反而變本加厲,通過網(wǎng)上購買手機轟炸軟件和短信轟炸軟件,在中午12時、下午3、4時、晚上12時三個時間段對葉某及其朋友鐘某、馬某、劉某等人的手機不斷進行拔打電話和發(fā)送垃圾信息等方式對葉某和其朋友進行騷擾,希望通過此種方式逼葉某做其女友。
從2月23日至3月底,黃某榮借助軟件累計撥打葉某的手機達2600次,發(fā)送垃圾信息近4000條,對葉某朋友鐘某等人的手機拔打600次,發(fā)送垃圾信息400至2000條不等。黃某榮的騷擾行為嚴重干擾了葉某及其朋友鐘某、馬某、劉某等人的正常生活,造成手機無法正常使用,更嚴重的是因為每天都被對方糾纏,葉某被弄得精神緊張造成抑郁癥復發(fā)。
今年3月23日,南口派出所又一次接到葉某的報警后,立即依法進行立案偵查,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調(diào)查取證,依法收集相關證據(jù)。4月19日,逼于公安機關嚴打壓力,黃某榮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jīng)審,黃某榮對其使用軟件撥打電話、發(fā)送短信干擾他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黃某榮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公安機關提醒,用電話、短信騷擾他人的行為輕則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jié)嚴重則構成犯罪,將受到刑事處罰;如果生活中遇到電話、短信騷擾,要注意保存好電話、短信內(nèi)容及并及時報警。(梅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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