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華縣公安局硝芳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儲存、銷售散裝汽油、柴油案件,行政拘留一人。4月26日,該所民警在開展治安檢查時,發(fā)現龍村鎮(zhèn)硝芳圩一快遞投遞點內有儲存汽油、柴油的行為,隨即展開搜查,現場查獲汽油194斤、柴油276斤。隨后,該所立即聯合龍村鎮(zhèn)安監(jiān)辦對其進行取締,并將店內汽油、柴油進行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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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將該快遞投遞點店主溫某恒(男,52歲,五華縣龍村鎮(zhèn)人)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經查,溫某恒交代自己從2018年1月份開始儲存并銷售汽油、柴油至今。最終,溫某恒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國家明令禁止個人非法儲存銷售運輸汽柴油,而且非法儲存汽油對周邊住戶產生很大的安全隱患,群眾如發(fā)現存在非法儲存、銷售汽柴油以及危爆物品的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消除安全隱患。(五華公安 張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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