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證實行12分累積記分管理制度,駕駛?cè)诉`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后,不僅需要繳納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還要對駕駛?cè)诉M行違法學習和駕駛證準駕等級降級等嚴厲措施,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駕駛證分值的“寶貴”程度,于是“買分賣分”現(xiàn)象就隨之而來。日前,興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查獲了6名“買分賣分”違法人員,并追繳其非法所得。
近期,交警部門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郭某(男、37歲、興田街道辦人)、潘某金(男、20歲、興田街道辦人)存在非法買賣駕駛證分值嫌疑。對此,辦案民警于2018年5月7日將郭某、潘某金傳喚至興寧市公安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進行詢問,經(jīng)查,郭某的駕駛證以多次賣分的形式通過潘某金介紹獲取費用,代處理他人的車輛違法行為,現(xiàn)郭某、潘某金對提供虛假證言買賣駕駛證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公安部門分別對違法嫌疑人郭某、潘某金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貳佰元。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追繳違法嫌疑人郭某、潘某金的非法所得費用人民幣貳仟貳佰元。經(jīng)統(tǒng)計,5月7日至8日,交警部門共查獲“買分賣分”違法人員6人。
交警提醒
駕駛證記分對減少機動車駕駛?cè)私煌ㄟ`法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駕駛證“買分賣分”屬于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切勿進行非法買賣駕駛證分值,一經(jīng)查實將面臨嚴厲處罰。(興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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