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網(wǎng)友爆料,6月12日,興寧市水口鎮(zhèn)井下村井下小學附近,有一名光膀男子持刀進屋,試圖行兇,到底怎么回事呢?
據(jù)了解,6月12日,水口派出所在井下村抓獲因土地糾紛而持砍刀恐嚇、威脅他人的違法人員劉某升,并依法對其執(zhí)行行政拘留。在此,水口派出所特別提醒:今后,凡是動不動就因土地糾紛而引發(fā)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或故意損壞他人或公家財物的,一律從嚴處理,輕者行政拘留,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發(fā)生這樣的事,實在不應該,不管誰對誰錯,有土地糾紛的時候,雙方都應該冷靜下來,互相退讓,沒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圓滿解決的,有地方的,可以適當讓一點地方出來,有錢的,可以適當做一些經(jīng)濟補償,而不是選擇極端的處理方式,否則留給雙方的也只有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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