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店位于寧江河堤西沿江路,由于此路段車位極少,我臨晨兩點回來沒車位,就想著停在店門口上岸(注,以前也是這樣停8點前開走,很多人都這樣)但今天7點就開了罪單,請問這合理嗎?政府就不用考慮百姓的難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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