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上訪的話題,我們欄目曾經做過多次的報道和宣傳,要求群眾有訴求,要合法上訪。但還是有群眾不顧法律的威嚴,屢屢以身試法。昨日,合水鎮(zhèn)白泡村的鐘某和鐘某洪就因到京非正常上訪,被公安機關處于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在拘留所里,今年67歲的鐘某談起自己的房屋補償問題仍然表示不滿,原來,他和鐘某洪兩人都因為不滿意合水水庫拆遷安置補償,多年來一直到縣、市、省進行上訪,僅在今年,就先后兩次進京到中南海周邊非上訪區(qū)域上訪。
鐘某:
去年被抓的地點就不是這里,而是其他出口。今年還去了一次國家信訪局,另外就是包括上次。國家信訪局就受理了,讓我跟鎮(zhèn)里面去反映,但鎮(zhèn)里面一直沒有處理。
鐘某和鐘某洪兩人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秩序,而且也給轄地政府開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因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對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鐘某、鐘某洪兩人處于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對此,合水鎮(zhèn)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有合理的訴求,應該按正常渠道到信訪機關反映,而不能越級上訪或者到非接訪機關上訪。
合水鎮(zhèn)綜治辦主任 鐘文光:
這兩位村民多次到省到京越級上訪,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秩序,根據《廣東省信訪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有合理的訴求,一定要逐級上訪,不允許越級上訪,也不能到非信訪機關進行上訪,否則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小編的話】依法依規(guī)信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合法權益,但絕不能以非正常上訪、纏訪、鬧訪等手段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越級或到北京非信訪部門非訪滋事,要挾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屬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國家信訪條例,逐級有序信訪,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理性維權,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興寧臺、興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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