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飯桌應酬上
通常少不了“酒”
人逢喜事難免會小酌幾杯
小酒怡情
大酒卻容易誤事
12月1日晚8時許,梅江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梅江區(qū)萬達廣場附近某酒店內(nèi)有人醉酒鬧事,接報后,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看到酒店靠近洗手間一側(cè)的走廊上一片狼藉,一名滿身酒氣、赤裸著上身的男子正在大喊大叫。
民警們上前制止,豈料該男子非但不聽勸阻,還沖上前揮拳打向其中一名民警,致使該民警下顎受傷流血,警服也被撕破。
警方合力將男子制服并帶回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后作進一步調(diào)查,受傷民警則被送往醫(yī)院接受治療。
據(jù)了解,男子鐘某仁(男,20歲,梅江區(qū)人)當天因自己的新店開張,高興之余喝了不少酒,店內(nèi)工作人員認為他喝醉了便沒有理他,而后鐘某仁失控地沖到走廊上打砸花盆、椅子等物,其朋友試圖制止但無濟于事,酒店工作人員見狀立即撥打電話報警求助,于是便發(fā)生了文章開頭那一幕。
犯罪嫌疑人鐘某仁一時興起喝醉酒鬧事,動手打警察,結果是不僅被警察當場制服,而且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近段時間以來,暴力抗法案件時有發(fā)生,公安機關表示將加大力度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民 警 蜀 黍 有 話 說
張明剛 廣東警官學院警務指揮戰(zhàn)術系主任、應急指揮與談判研究所所長、教授
從對張明剛教授的采訪中了解到,關于暴力抗法,沒有法律明確規(guī)定,一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論處。
即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喝酒勿貪杯,醉酒鬧事傷及無辜,害人又害己,暴力抗法的行為,法律將會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監(jiān)督,營造和諧美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氛圍。(梅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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