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四季度食品監(jiān)督抽檢信息公布
興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2019年第四季度組織對全市范圍內生產經營的30大類食品進行監(jiān)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蔬菜、酒類、糕點、食用農產品等共83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97批次,不合格樣品40批次,合格率為95.2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現將抽檢結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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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糧食加工品73批次,不合格6批次;調味品28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23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類56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糖1批次,不合格1批次;畜禽類及副產品205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209批次,不合格20批次;食用鹽10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次,乳制品12批次,飲料23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罐頭4批次,速凍食品5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點10批次,豆制品17批次,蜂產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餐飲食品20批次,食品添加劑2批次,水產品29批次,鮮蛋28批次,豆類8批次,生干堅果與籽類食品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糧食加工品不合格6批次:
1、興寧市合水鎮(zhèn)加樂超市經營的粘米粉(生產企業(yè):梅州市金浪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3月26日,規(guī)格:595克/袋),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丹瑞百貨商行經營的友和米粉(生產企業(yè):江西省友和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5月26日,規(guī)格:0.9kg/包),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丹瑞百貨商行經營的佳龍銀絲米粉(生產企業(yè):漳州市佳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5月21日,規(guī)格:1250克/包),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丹瑞百貨商行經營的秀坪米粉(生產企業(yè):江西省友和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5月26日,規(guī)格:1.8kg/袋),鎘不合格。
5、興寧市黃槐鎮(zhèn)鑫民糧食加工廠加工的好運來香粘(大米),生產日期:2019年10月11日,規(guī)格:15kg/袋,標簽不合格。
6、興寧市黃槐鎮(zhèn)鑫民糧食加工廠加工的客鄉(xiāng)家米,生產日期:2019年10月11日,規(guī)格:25kg/袋,鎘不合格。
(二)調味品不合格2批次:
1、興寧市升昌食品綜合商店經營的華達紫金辣椒醬,(生產企業(yè):紫金縣華達食品廠,生產日期:2019年1月6日,規(guī)格:220克/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百盛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蒜蓉辣椒醬,(生產企業(yè):中山市中邦調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8月8日,規(guī)格:300克/瓶),標簽不合格。
(三)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
興寧市天來食品生活超市經營的聚香軒泡鴨爪,(生產企業(yè):龍巖市永定區(qū)聚香軒食品廠,生產日期:2019年5月17日,規(guī)格:800克/瓶),標簽不合格。
(四)茶葉及相關制品不合格2批次:
1、廣東明珠珍珠紅酒業(yè)銷售有限公司赤巷口直營店經營的黃金桂(花香型單叢茶)規(guī)格:250克/包),標簽不合格。
2、廣東明珠珍珠紅酒業(yè)銷售有限公司赤巷口直營店經營的綠茶(中小葉種綠茶)規(guī)格:250克/包),標簽不合格。
(五)酒類不合格2批次:
1、興寧市升昌食品綜合商店經營的珍真紅娘酒(廣東黃酒),生產企業(yè):興寧市楊將軍釀酒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8年12月3日,規(guī)格:450ml/瓶15%vol,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黃陂鎮(zhèn)善成街人人樂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娘酒(甜黃酒),生產企業(yè):興寧市甘塘酒業(yè)有限公司榮譽出品,規(guī)格:2600mL/瓶 16%vol,標簽不合格。
(六)蔬菜制品不合格4批次:
1、興寧市合水鎮(zhèn)龍鳳酒家經營的洪興冬菜,生產企業(yè):揭陽市揭東區(qū)新亨鎮(zhèn)瑞洪興腌制廠,生產日期:2018年12月3日,規(guī)格:470克/瓶,標簽不合格。
2、興寧市黃陂鎮(zhèn)善成街人人樂百貨綜合商店經營的洪興冬菜,生產企業(yè):揭陽市揭東區(qū)新亨鎮(zhèn)瑞洪興腌制廠,生產日期:2018年8月10日,規(guī)格:438克/瓶,標簽不合格。
3、興寧市興城振城食品曙光路店經營的蒜香菜脯,生產企業(yè):揭陽市揭東區(qū)新亨鎮(zhèn)瑞洪興腌制廠,生產日期:2019年6月17日,規(guī)格:280克/瓶,苯甲酸及其鈉鹽(以山梨酸)、標簽不合格。
4、興寧市萬客隆百貨商場經營的蕭山蘿卜干(鹽脫水型),生產企業(yè):杭州市蕭山義蓬益民菜廠,生產日期:2019年8月3日,規(guī)格:400克/包,標簽不合格。
(七)食糖不合格1批次:
梅州市林峰購物廣場經營的單晶冰糖,生產企業(yè):廣東西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8月8日,規(guī)格:268克/包,標簽不合格。
(八)畜禽類及副產品不合格1批次:
陳新云鮮肉店經營的雞肉(生),經營日期:2019年9月24日,氧氟沙星不合格。
(九)蔬菜不合格20批次:
1、興寧市海權食品商店、興寧市好鮮實蔬菜超市、梅州市林峰購物廣場、興寧市李宇明食品店、興寧市亞川蔬菜商店、興寧市阿楊副食商店、興寧市雄古蔬菜店、興寧市紅旺副食商店、興寧市愛心家家樂蔬菜商店、興寧市愛心家家樂蔬菜商店、興寧市郭記副食店、興寧市阿楊鮮肉店、興寧市阿張蔬菜店、興寧市中新食品店、興寧市朱文興蔬菜檔、興寧市志斌蔬菜檔、興寧市何穎蔬菜店、興寧市懷古副食商店、興寧市永盛鮮肉店等19家經營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鈉計)不合格。
2、興寧市阿袁食品商店經營的油麥菜,氧樂果不合格。
(十)食用鹽不合格1批次:
興寧市客家樂超市經營的加碘低鈉海鹽(食用鹽),生產企業(yè):廣東省鹽業(yè)集團梅州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9年4月3日,規(guī)格:200克/包,標簽不合格。
三、檢驗不合格項目的說明:
(一)、標簽
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包裝于容器中,以備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錯誤的、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食品標簽是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食品標簽應符合標準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食藥監(jiān)食監(jiān)(2015)225號要求。造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對標簽的正確標識不重視,未完全理解關于食品標簽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造成標識錯誤、不清、缺失等情況,也不排除部分生產企業(yè)為了隱瞞產品信息或誤導消費者等原因。
(二)、鎘
鎘是食品中常見的污染重金屬元素之一,根據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鎘在大米中為限量使用。鎘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積性,長期大量攝入鎘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腎和骨骼損傷等。此次抽檢的“好運來香粘(大米)”、“客鄉(xiāng)家米”中檢出鎘的含量分別為0.25mg/kg、0.27mg/kg,均超出標準允許限量0.2mg/kg。造成大米中鎘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種植過程中對環(huán)境中鎘元素的富集。
(三)、苯甲酸及其鈉鹽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很常用的食品防腐劑,有防止變質發(fā)酸、延長保質期的效果,在世界各國均被廣泛使用。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苯甲酸及其鈉鹽在醬腌菜中為限量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對人體無毒害,若長期過量食入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此次抽檢的“蒜香菜脯”中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含量為1.97g/kg,超出標準允許限量1.0g/kg。造成防腐劑超標的原因很可能是生產單位人員在生產過程中未嚴格把關,存在超限量使用防腐劑的現象。
(四)、氧樂果
氧樂果是一種內吸性強,殺蟲活性高的殺蟲劑。根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氧樂果在葉菜類蔬菜中為限量使用。大部分噴灑的氧樂果會逸散在周圍的土壤,大氣,水體中,造成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污染,有可能會對環(huán)境生物產生潛在危害。蔬菜中殘留的氧樂果進入人體后對體內膽堿酯酶有抑制作用,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各種急慢性毒性,甚至致癌致突變。此次抽檢的“油麥菜”中檢出氧樂果的含量為0.074mg/kg,超出標準允許限量0.02mg/kg。造成不合格原因可能為個別種植戶在作物上超量使用農藥,或使用農藥后不到安全間隔期就采收,從而導致農藥殘留超標現象發(fā)生。
(五)、4-氯苯氧乙酸鈉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jié)劑,可以促進植物體內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轉移,不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進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還能達到改善植物品質的目的,同時它還有除草劑的作用。但由于其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家已取消其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申請。根據《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 6-芐基腺嘌呤 等物質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農業(yè)部、國家衛(wèi) 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2015 年第 11 號)中要求,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作為一種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鈉的殘留在人體內的累積所產生的毒害作用不容忽視。造成不合格原因為種植戶在種植過程中違規(guī)使用。
(六)、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屬于喹諾酮類抗生素,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根據《發(fā)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 種獸藥的決定》(農業(yè)部公告第 2292號)中規(guī)定,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氧氟沙星。氧氟沙星超標的食品對攝入量大的人或抵抗力較弱人群的體內微生物群的動態(tài)平衡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損害其健康。此次抽檢的“雞肉(生)”中檢出氧氟沙星的含量為5.18μg/kg,不符合農業(yè)部公告第 2292號要求。造成不合格原因很可能是養(yǎng)殖戶在養(yǎng)殖過程中為防治疾病而違禁使用。
四、不合格食品處理情況:
針對抽檢不合格產品情況,興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yè)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應當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工作,關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fā)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3389315或12315。
興寧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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