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一名男子李某山因長期在外面做裝修工作,回家后,聽聞老婆陳某與另一男子李某有不正當關系,結合其他特征,他認為屬實,于是決定殺人泄憤,先持刀捅刺老婆后又持刀砍擊李某。經(jīng)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復核,李某山被核準死緩判決。
被告人李某山,男,1978年6月2日出生于廣東省五華縣,漢族,小學文化,農(nóng)民。
經(jīng)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山因懷疑其妻子陳某與李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遂生殺人泄憤之念。2018年12月14日中午,李某山購買了一把西瓜刀藏于家中伺機作案。當日17時30分許,陳某回家后在一樓房間玩手機時,李某山責問陳某是否與李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同時用一把水果刀刺戳陳某的頸部,二人發(fā)生扭打后一起倒在地上,李某山抓住陳某的頭部撞擊地板,又用水果刀刺戳陳某頸部兩下。隨后,李某山取來前述西瓜刀和一把菜刀,用菜刀砍擊已倒在房間門口的陳某頭部一刀。接著,李某山攜帶菜刀、西瓜刀去到李某經(jīng)營的某食坊,用菜刀朝正在廚房做菜的李某頭部砍了兩刀,后被趕來的群眾制止。
李某山被群眾帶回其家,途中其幾次頭部撞墻欲自殺,均被群眾制止。陳某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經(jīng)鑒定,李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李某山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李某山涉案時精神狀態(tài)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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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山在供述中說:“2018年12月1日,我從江西省南昌市(我在那邊搞裝修)回家照顧我生病的母親。過了幾天,我在村中聽到很多風聲,說我妻子陳某與李某之間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陳某還將李某帶回我家中。因我們夫妻倆一直以來關系都不好,晚上陳某也不愿意跟我同房,所以我覺得這個事實是存在的。12月12日左右開始,我就一直在想著這件事,加上陳某經(jīng)常外出打麻將,平時對我母親和小孩也不怎么打理,我就想著要跟陳某離婚還是怎么處理好。我心里非常氣憤,連續(xù)三晚都睡不著……
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作出刑事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山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本案在法定期限內(nèi)沒有上訴、抗訴,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報送上級法院核準。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山因泄憤持械行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發(fā),案發(fā)后李某山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李某山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判處死刑,考慮本案案發(fā)起因以及李某山歸案后的認罪悔罪表現(xiàn),判處其死刑可不必立即執(zhí)行。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核準梅州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山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文/金羊網(wǎng) 記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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