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1月17日下午,中山中院召開全市法院干部大會,宣布省委、市委關(guān)于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主要領(lǐng)導人事任免決定。
會議由潘墀同志主持,中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全慶同志宣讀了省委、市委的決定。省委提名廖萬春同志為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潘墀同志不再擔任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市委決定,廖萬春同志任中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潘墀同志不再擔任中共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職務。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正根,中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歐陽貴有等領(lǐng)導出席會議。中山市第一、二人民法院院長、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體四級(主任科員、法官助理、書記員、警長)以上干部及員額法官出席會議。
廖萬春簡歷
廖萬春,男,漢族,1966年3月生,廣東興寧人,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法律碩士學位,現(xiàn)任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1984—1989年 南開大學哲學系、法律系學習
1989—199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干部(在茂名市電白縣法院鍛煉)
1990—199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人事處科員
1990—1993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科員
1993—1996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6—1999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級助理審判員
1999—2002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間:2000.09任副處級審判員)
2002—2003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綜合處處長
2003—2010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副局長(其間:2005—2007年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yè)學習)
2010—2014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
2014—2015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
2015—2020年 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20年—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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