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興寧市徑南鎮(zhèn)章印村下羅屋,因老祖屋后面一塊本屬于我家的自留地,這是無可爭議的,但因?qū)Ψ接绣X有勢,竟然糾集堂兄弟、叔叔、嬸嬸等家族成員,不按事實講,強硬說成是這塊自留地是本屋全部人所有,因此造成土地糾紛,對此我方堅決不同意,隨后矛盾升級,對方人多示眾,做出下三濫手段以及違背天理的事情,乘我及家人不在老家住之機,用磚墻堵住老屋后面本人父親留下來的兩房一廳的出口通道,至使我方出入非常不便,有家不能回。
本人在2018年4月向村委、司法所、國土所、派出所、信訪局等多個部門反映,至今已有兩年時間了,仍未解決,被堵的那兩扇墻還未拆,試問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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