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車主反映,自己家住在興寧東風路長線局宿舍小區(qū)里,有個東門肉菜市場建在小區(qū)里面,自己回家拿點東西,因沒地方停車,只好臨時將車停在了東門肉菜市場入口處,短短的十來分鐘,接到114挪車通知,三分鐘不到就來到自己的車旁邊了,保安說抓緊把車開走,然而車主不小心說了一句,小區(qū)前后都做了肉菜市場了,車哪里放?結果,該保安叫來另兩個保安,不讓車開走,并叫交警的來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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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個保安攔著車不讓開走,過了五六分鐘,交警真的來了,開了罰單,交警開了罰單后也走了!隨后,車主報警了,派出所民警來到現(xiàn)場后,也表示,保安是不可以這樣攔人家車讓交警開罰單的,對于交警如此開罰單的方式,也是不太妥的。
車主目前也知道自己不應該停在肉菜市場入口處,但是因為小區(qū)停車困難,實在沒辦法,才臨時停了一下,對于保安的做法以及交警開罰單表示有異議,目前車主也將向有關部門作進一步上訴反映!
這次事件有三個要點:一、沒停車位又非常緊急,是否可以這樣臨停?二、保安是否有權力攔車不許走?三、這種情況,交警執(zhí)法是否合規(guī)?是否可以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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