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況
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時任五華縣安流鎮(zhèn)吉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灼雄,在協助政府開展農村危房改造申報、資金發(fā)放和計劃生育、戶籍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5.5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另外,其在任職期間,另有違紀所得3千元。2019年1月,經中共五華縣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灼雄開除黨籍處分。2019年5月,五華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陳灼雄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案例評析
2020年,決戰(zhàn)脫貧攻堅和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離不開基層一線廣大黨員干部的辛勤付出,但也有些基層干部將群眾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損公肥私、貪婪無度,心無紀律、行無底線。群眾身邊的這些“蒼蠅”,對群眾利益的實際損害超過“老虎”,這些“微腐敗”看似疥癬之疾,實則是潰堤蟻穴,直接損害群眾切身利益,侵蝕干群關系,可謂傷民心、動根基,貽害無窮。
本案中,陳灼雄作為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深入剖析本案,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總有個別村干部如本案的陳灼雄一樣,對嚴格落實好各項惠民扶貧政策的責任心和使命感不強,對低保、危房改造、貧困救濟等扶貧資金申報存在人情保、關系保等突出問題,甚至從中撈取“好處費、辛苦費”。二是有個別村民,把危房改造資金等當成“唐僧肉”,千方百計想要分一杯羹,與村干部相互勾結、利益均沾,事成后重金感謝對方,形成窩案,反映出當地存在投機取巧的不良社會風氣。三是有的扶貧職能部門監(jiān)管缺失,一些村官職位雖小,但權力不容小覷,從“扶貧”到“扶親”,從虛報冒領到索取侵占,名目繁多,漏洞百出,對基層缺乏長期有效監(jiān)督制約機制,權力監(jiān)督鏈條的“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四是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管黨治黨責任虛化、表態(tài)多落實差、壓力傳導不到位、對基層黨員干部的監(jiān)督管理寬松軟等。
從善如登,從惡如崩。反思本案,要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各項涉農惠民政策的宣傳和對村干部、村民的正面教育引導以及反面典型案例警示,逐漸形成依法依規(guī)辦事的良好社會風氣。二要發(fā)揮群眾“微”力量。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公示、惠民信息平臺查詢和“一鍵舉報”等群眾監(jiān)督機制,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相關舉報問題線索,織密群眾監(jiān)督網。三要壓實責任擔當。全縣各鎮(zhèn)黨委和相關職能部門要把治理基層腐敗的壓力和責任接過來、扛起來、傳下去,尤其是各鎮(zhèn)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要抓班子、帶隊伍、講擔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政策和措施延伸到最末端,確保主體責任下沉到底、落實到位。四要堅持嚴查嚴處。全縣各級紀檢監(jiān)察系統要對微腐敗行為露頭就打、現形就查,尤其是要嚴查快處基層黨員干部中,故意刁難、吃拿卡要,虛報冒領、優(yōu)親厚友,以及同黑惡勢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氣等問題,以最堅決的態(tài)度和最有效的措施減少基層微腐敗存量、遏制增量。五要強化責任追究。在查處涉案人的同時,對問題突出、形成窩案串案、影響惡劣以及發(fā)現問題不報告不查處的,堅決嚴肅追究基層黨委主體責任、基層紀委監(jiān)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jiān)管責任,層層傳導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倒逼責任落實。
違反的黨紀條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3.《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
第四十五條 監(jiān)察機關根據監(jiān)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一)對有職務違法行為但情節(jié)較輕的公職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直接或者委托有關機關、人員,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三)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對其直接作出問責決定,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jiān)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五)對監(jiān)察對象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jiān)察建議。
監(jiān)察機關經調查,對沒有證據證明被調查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撤銷案件,并通知被調查人所在單位。
(五華縣紀委監(jiān)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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