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養(yǎng)卡”,就是替持卡人將欠款先還上,讓信用卡顯示正常還款,隨后再通過刷POS機等虛假消費的方式把卡上相應(yīng)額度的現(xiàn)金“套”出來的行為,而持卡人會付給“養(yǎng)卡”人一筆錢作為酬勞。10月23日,豐順縣公安局抓獲一名以信用卡“養(yǎng)卡”投資為由實施詐騙行為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涉案金額高達900萬元。
高額利誘
“有沒有閑錢,有的話可以放在我這里投資,1萬元的話每天就有70元賺?!薄拔以谧觥B(yǎng)卡’需要資金,你有沒有閑錢,有的話拿來投資,給1萬元,兩天就有40元的回報?!弊?018年起,因開店做生意虧本等原因負債累累的張某動起了歪心思,告知身邊朋友自己可以通過“養(yǎng)卡”賺手續(xù)費,并拉攏對方“投資”。收到資金后,張某明面上按照事前約定的額度給予“報酬”,暗地里卻將錢款用于買房買車還債揮霍一空。
為了讓對方不起疑,張某持續(xù)支付事先商量好的手續(xù)費,通過微信朋友圈宣傳等方式不斷招攬新客戶,想方設(shè)法讓老客戶“加單”,拆東墻補西墻。
東窗事發(fā)
謊言終有被拆穿的一天。2020年10月23日,其中一名投資者找上門,要求張某退回數(shù)十萬本金未果,其他投資者聞訊后陸續(xù)到場,一場騙局最終敗露。
經(jīng)警方深入調(diào)查,犯罪嫌疑人張某于2016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POS機“養(yǎng)卡”共虧本約20萬元,加上其他貸款債臺高筑,其于2018年開始,跟身邊朋友謊稱自己在做“養(yǎng)卡”投資,以“每投資1萬元,每天就有20元至80元不等的手續(xù)費回報”作為誘餌,欺騙身邊朋友拿錢投資。犯罪嫌疑人張某收到朋友的投資款之后并未投資,而是將一部分錢用于還債、買房買車,剩余一部分錢作為手續(xù)費每天進行支付,直至將所有錢款虧空。至2020年10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共騙取蔡某等十幾名受害者約900萬元。
11月23日,豐順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提請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11月30日,豐順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詐騙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各類詐騙侵財案件頻發(fā),而涉投資理財類詐騙案發(fā)案率更是居高不下,請廣大市民切勿輕信他人,通過正規(guī)渠道、合法途徑進行投資。此外,全國打擊、治理、懲戒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簡稱“兩卡”)的“斷卡”專項行動已全面開啟,廣大市民如有相關(guān)違法犯罪線索,應(yīng)及時向公安機關(guān)舉報,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全民反詐,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無處藏身。
(豐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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