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合理引導興寧市城區(qū)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倡導市民低碳出行、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維護良好城市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權益。根據《梅州市關于引導和規(guī)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fā)展的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現就共享電動自行車在興寧城區(qū)投放進行公眾調查。
一、引入方式:通過公開招選選擇一家電動自行車運營服務企業(yè)。
二、騎行范圍:在投放車輛前會劃定一定范圍的區(qū)域作為服務區(qū),限定用戶騎行的范圍,防止用戶騎行太遠,導致車輛丟失或沒電。擬定區(qū)域范圍:東從205國道016縣道紅綠燈路口至官汕四路、文峰三路、人民大道、寧新安置區(qū)至高速公路西出口;南從國防線高速公路西出口沿神光山風景旅游區(qū);西從205國道紅綠燈路口沿興葉路、官汕一路管嶺市場、興將路、永官北路、福興大道;北從205國道興葉路紅綠燈路口至016縣道紅綠燈路口。
三、使用人群:僅限16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用戶,憑身份信息完成實名認證后,方可使用車輛。
四、車輛性能:投放的電動自行車設計最高時速、最大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共享電動自行車必須配置安全帽、以及根據交警部門要求上牌,否則不得投入市場。
五、車輛停放管理:共享電動自行車公司安排專職巡查員對服務區(qū)分區(qū)塊進行停車管理,部門監(jiān)管為輔,設置電子圍欄定點停放(停放地點由政府相關部門指定)。
六、征求意見遞交及接收:
1、意見遞交時間:2021年12月27日下午17:00時前
2、意見遞交方式:書面、電話、郵箱
3、意見接收機構:興寧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大隊
4、聯系人:黃女士
5、聯系電話:0753--3258511
6、聯系郵箱:xncjd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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