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guī)范
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場秩序
切實守護群眾“養(yǎng)老錢”
維護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
和社會安全穩(wěn)定
近期,梅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
部署開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
廣大人民群眾發(fā)現(xiàn)線索可隨時通過撥打12345、12315舉報電話,或到梅州市梅江區(qū)彬芳大道南82號梅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信用監(jiān)管科進行舉報,盡可能提供詳細內容,包含被舉報人的基本信息,具體違法事實,有證據(jù)材料請一并提供。
此次專項行動市場監(jiān)管領域主要針對以銷售“食品”“保健品”等為名,以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等手段,實施詐騙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主要有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詐問題;養(yǎng)老領域傳銷涉詐問題;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食品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等20個表現(xiàn)形式。
主要表現(xiàn)方式:
1、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領域涉詐問題。
2、養(yǎng)老領域傳銷涉詐問題。
3、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
4、食品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5、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
6、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
7、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8、銷售偽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
9、在銷售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10、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
11、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12、不以真實名稱和標記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13、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14、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現(xiàn)場說明和演示。
15、采用虛構交易、虛標成交量、虛假評論或者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銷售誘導。
16、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yōu)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17、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體驗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
18、謊稱正品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9、夸大或隱瞞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數(shù)量、質量、性能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
20、以其他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誤導消費者。
(梅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