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錦江區(qū)法院附近一家法律服務(wù)所里,25歲的女子黃蓉前來咨詢離婚事宜。原來她和繼子不和,丈夫竟請來前妻當保姆。
據(jù)黃蓉介紹,丈夫劉強在武侯區(qū)紅牌樓做汽配生意,比她大7歲,和她結(jié)婚之前已有過兩次婚姻。今年初,經(jīng)人介紹后她與劉強登記結(jié)婚;當時,劉強和前妻已離婚半年多,兒子劉東剛滿3歲。劉東隨父生活,然而,無奈黃蓉怎么努力,都與劉東搞不好關(guān)系。家里請了幾個保姆,劉東都不滿意,整日吵著要他的親生母親。劉強左思右想,竟請前妻來當保姆,黃蓉堅決反對,夫妻倆鬧得不可開交。
6月14日,劉強的前妻如約“回家”當保姆。從此,劉強家里不再安寧,夫妻倆經(jīng)常吵架。7月3日,劉強的前妻到黃蓉所在單位大吵大鬧,說黃蓉是第三者插足。當晚,兩個女人在飯桌上爭吵,繼而抓扯起來。劉東被黃蓉亂扔的碗碟碎片劃破了頭;劉強惱羞成怒,對黃蓉大打出手。
次日,黃蓉離家出走,劉強也沒找過她。幾天后,她回家拿東西,與劉強幾句話不投機,劉強又打了她一頓。劉強還一再聲稱,如果離婚,他一分錢也不給她。
黃蓉說,劉的前妻還住在家里,讓她大失所望,她堅決要求離婚。據(jù)她說,目前,丈夫名下有房產(chǎn)、汽配鋪面等總價值兩百多萬元的財產(chǎn)。
聽完黃女士的敘述,法律服務(wù)所的陳燁叫她三思而后行,并告訴她有權(quán)通過法律手段,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隨后,記者電話聯(lián)系劉強。但他稱這是家務(wù)事,拒絕回答記者的任何問題。(涉及個人隱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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