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深夜入戶偷盜名酒、香煙等“大禮包”后,拿回了家自己享用。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期,這名男子因盜竊罪被興寧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2021年5月22日3時許,彭某均獨自駕駛一輛三輪車來到興寧城區(qū)某小區(qū)工地內,通過工地進入小區(qū)地下車庫,發(fā)現其中一棟的大門沒有鎖,就從地下車庫走到頂樓某套房,沿著防護欄桿從防盜窗爬進李某住家,盜得酒、香煙和人參、花膠及一個黑色背包。同日18時,李某通過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有人盜竊,隨即報警。經李某對住家失盜物品進行清點,被盜的物品有6瓶酒、10條香煙、2盒人參、2包花膠及一個黑色包,經鑒定,被盜的6瓶酒價值人民幣33700元,被盜的10條香煙價值人民幣8243.78元。2021年6月25日,彭某均被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彭某均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興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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