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公安 反詐提示
反詐日報
4月8日16時至4月9日16時,我市共接報涉電詐警情1宗,案件類型為“虛假投資類”詐騙,損失金額246萬元。案例如下:
事主劉某(男,53歲,福興街道人,函授大學文化,住福興街道某小區(qū))于2023年3月14日接到自稱炒股軟件客服電話,問詢事主使用軟件炒股情況,后事主被對方介紹加入一個炒股QQ群交流學習。事主觀察到群內(nèi)“散戶”們積極跟隨一個自稱“川財證券”老師的團隊,在“CHUAN.CAI”平臺通過“VIP專門通道”投資炒股取得收益后,其也下載“CHUAN.CAI”APP軟件進行炒股,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6日期間,分十次向平臺提供多個賬戶轉(zhuǎn)賬共計246萬元人民幣購買股票進行炒股投資,并于4月6日成功提現(xiàn)100元。4月9日上午,事主發(fā)現(xiàn)該平合APP無法正常顯示,發(fā)覺被騙并報警處理,損失共計2459900元。
警方提醒:
1、不要在各種投資平臺留存?zhèn)€人信息,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2、謹慎加入各種炒股群、薦股群,不要輕易相信群里的陌生人。
3、接到薦股電話或者收到相關(guān)薦股信息,不相信不操作,不要瘋狂迷信所謂“有內(nèi)幕、拿新股、包賺不賠”的炒股專家。
4、詐騙平臺通常要經(jīng)常拆換收款賬號。假如每一次項目投資都讓你向不同的“第三方監(jiān)管賬戶”的銀行賬號轉(zhuǎn)賬匯款,那一定是詐騙。
5、炒股投資務(wù)必在正規(guī)證券平臺進行操作,應(yīng)用市場無法搜索到的投資理財APP,一定要謹慎操作。
興寧市反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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