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梅州市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陳建青(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陳建青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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