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商人在鎮(zhèn)上新開了一個店鋪賣酒;為了標(biāo)榜酒美,
招徠顧客,特奉厚禮請來幾個秀才,準(zhǔn)備寫一個招牌,掛在酒店前。
甲秀才揮筆寫出:“此處有好酒出售”七個大字。店家見了,點
頭贊許。乙秀才指出:“這七個字過于羅嗦,應(yīng)該把‘此處’兩字刪
去?!钡昙壹?xì)想,也覺得有理,丙秀才又說:“‘有好酒出售’中的
‘有’字多余,刪去更為簡約?!钡昙乙灿X干脆??墒嵌⌒悴庞终裾裼?p>詞道:“酒好與壞,顧客嘗后自有評價,‘好’字宜刪?!钡昙覜]有反
對。這時,甲秀才生氣地說:“刪來刪去,干脆留一‘酒’字,更為奪
目?!钡昙倚廊唤邮堋R倚悴庞钟幸庖姡骸百u酒嗎,不必寫招牌,路人
見酒甕自然知道。”店家點頭稱是。
于是,秀才們告退,商人白白送了厚禮。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