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梅城江北有一套套房,最近想轉讓給朋友,到行政服務中心交易時,被告知,要先將國土證過戶,才能交易。這套房有10多年了,房產(chǎn)證注明是國有土地已 轉讓,沒獨立的國土證,,現(xiàn)在要先辦證,再交易。可是辦證時間很長,擔心其中有變故,請問轉讓房子必須要先辦國土證過戶嗎?如果交易不成功,國土證又轉讓 了,如何處理。辦理共用國土證到個人名下可以委托別人辦理嗎?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