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們:你們好!
大埔縣 (范永周44142219720920,鄧春花441422197505200564)夫婦兩人注冊公司(大埔縣永泰農牧有限公
司)等三方于2012年起共被各級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10余次期間卻還在以大埔縣供冒種養(yǎng)合作社等名義騙取本人肖興旺貨款三十余萬,至今大埔縣人民法院也已
經強制執(zhí)行(2016年1月7日(2016)粵1422執(zhí)29號)兩個多月了還了無音訊,一分錢都沒有還!難道我國法律就對這種老賴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還能容許這種老賴繼續(xù)以各種名義在社會上行騙?(他們也在2015年9月份把大埔縣永泰農牧有限公司的法人改到其大女兒范秀秀(其在梅州市市委辦公室上
班)名下以逃避我們的追繳貨款!
申訴人:肖興旺
衷心的希望中國法律能為我們中國老百姓創(chuàng)造一個:合法誠信、良好、公平、公正的一個經營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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