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梅城都很多道路是全路段禁止停放機動車的,很多市民也會將車停到黃線上有空地的地方停。如江南新中路體育局門口周圍、江北中山街印刷廠(工商行
側)……2月底,我將車停到鴻都路帝景灣北2門左側(鴻都路東起左邊)的黃線上停車位時,還停有4、5部車,結果我的被你們的警員抄了,旁邊還有一部車我
沒看見被抄(我有拍照,也正在平安視頻下)。這塊空地是鴻都開發(fā)留給店鋪使用的,天天也是車停得滿滿!請問:你們警察同志能否執(zhí)法講點人性化?像這地方停
車一不影響市容,二不影響交通。你們這樣執(zhí)罰……是否太過不公了?何況又不是一視同仁,能服眾嗎?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