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萬達廣場為了達到宣傳效果,一直在做虛假信息!這個值得政府部門處罰!給梅州人民一個交代!!!!!在10月20日頭版梅州日報,梅州寶馬車主的一則
尋物啟事《內(nèi)容寫著:重金懸賞,丟失的寶馬,有線索者請加微信》。然而大家很熱情,很多人加了微信,然后微信朋友圈,也就是所謂車主在朋友圈發(fā)布這樣一個
信息:----“各位朋友,本人于10月19日晚,在江南金燕大道丟失一輛寶馬5系列車。此車隊我和家人有特殊意義,我們不惜一切代價都要找到它。目前已
通過報紙、網(wǎng)站等渠道尋找愛車,希望各位朋友能幫助尋找。下面是我的微信號,有問題和提供線索者,都可以加我的微信了解詳情,找到寶馬后必有重
謝!”------就是這樣一條信息,很多人以為是真丟失了寶馬,很多人轉(zhuǎn)發(fā)了微信,結(jié)果25日,萬達宣布他們找到了寶馬,后面一聽竟然這是一個萬達廣場
的宣傳廣告。
這樣的廣告,你們認(rèn)為違法嗎?這樣尋物啟事,然后大家?guī)兔φ覅s來愚弄大眾,如果大家都經(jīng)常要做廣告,大家都上論壇注冊賬號,每天發(fā)布我家不見了什
么,請大家怎樣怎樣,找到我會200萬酬謝大家?。。?!這樣的是欺詐嗎!政府該管嗎!該罰嗎??!請有關(guān)部門給予答復(fù)!請在媒體面前道歉?。?!在怎么營銷也
不是這樣的!現(xiàn)在的社會就是這樣嗎
是不是涉嫌詐騙,造成不良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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