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底,梅州市大埔湖寮區(qū)水利所派人到莒村就建設溪堤的問題進行談話,沿溪邊一帶果樹要征收,這個建設可以理解,并且讓出土地征收,一棵柚子樹
口頭通知一棵賠償300元,水利所盤點完果樹轉身離去,但是一會水利局邱所長又返回來了,看到果樹后面的豬場,突然來一句豬場也要一起征收,并且沒有賠
償,試問這土地是否征收,是不是就是邱所長想拆就拆一句話?并且是無償?shù)牟穑@片地雖是開荒地,但是已經開荒了20年,豬場也是在2005年期間就建設
了,建好一直使用到現(xiàn)在還仍在使用,且豬場的地方已經離溪邊也是比較遠的,這個地方是否屬于是國家所有的土地,并無文件說明,就算是要讓出豬場的地方,那
是否需要賠償搬遷費呢?2015年10月初村里的陳村長也是跟邱所長的口吻一致,豬場要拆并且是無賠償?shù)?,之前村長的態(tài)度并非這樣,現(xiàn)在怎么是陳村長跟邱
所長口吻一致,就給一句話,無補償就是明令拆除!敢問警察抓人也要搜捕令,難道現(xiàn)如今的社會也是官欺民,口頭一句話就可以,那區(qū)區(qū)一個水利局所長權利不比
以前皇權小??!可憐的百姓生活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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